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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加工的技术方面的要求
时间: 2024-03-09 18:49:27 | 作者: 行业动态
55.机器产品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均需喷丸处理或滚筒处理,达到清洁度Sa2 1/2级的要求。
a)线材的剪裁,剪口断面两恻允许鼓凸或压扁,但去毛刺后的尺寸,必须小于或等于材料规定的最大直径。
59.所有有必要进行涂装的钢铁制件表面在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除去。
60.除锈前,先用有机溶剂、碱液、乳化剂、蒸汽等除去钢铁制件表面的油脂、污垢。
62.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在连接前必须涂厚度为30~40μm防锈漆。搭接边缘应用油漆、腻子或粘接剂封闭。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要重新涂装。
63.装配前所有的管子应去除管端飞边、毛刺并倒角。用压缩空气或其他方法清楚管子内壁附着的杂物和浮锈。
26.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和扳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和螺钉、螺栓头部不得损坏。
27.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一定要采用力矩扳手,并按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
28.同一零件用多件螺钉(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交叉、对称、逐步、均匀拧紧。
29.圆锥销装配时应与孔应进行涂色检查,其接触率不应小于配合长度的60%,并应均匀分布。
31.花键装配同时接触的齿面数不少于2/3,接触率在键齿的长度和高度方向不能低于50%。
32.滑动配合的平键(或花键)装配后,相配件移动自如,不得有松紧不均现象。
a)除薄且软零件(如导流片类),怕磕碰零件(如外壳类),特贵重零件(如金,铂接点类)等外。其余零件,原则上都必须按Q/RY。J0571。1-95《金属零件光整加工规范》或Q/RY。J0571。2-96《振动光饰规范》进行光整或光饰,
20.齿轮装配后,齿面的接触斑点和侧隙应符合GB10095和GB11365的规定。
81.精加工后的零件摆放时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的方法。加工面不允许有锈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83.最终工序热处理后的零件,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经过精加工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
35.轴承外圈与开式轴承座及轴承盖的半圆孔应接触良好,用涂色检查时,与轴承座在对称于中心线°、与轴承盖在对称于中心线°的范围内应均匀接触。在上述范围内用塞尺检查时,0.03mm的塞尺不得塞入外圈宽度的1/3。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A区6)允许有无规律或有规律的前工序表面本色存在,但壁厚不允许小于进厂原材料厚度的30%。
4.4.6螺纹收尾(l),肩距(a),倒角(c),及螺纹空白(n)按表4规定(见图13,14,15)
75.每个钢锭的水口、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一以保证锻件无缩孔和严重的偏折。
77.锻件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折叠和其他影响使用的外观缺陷。局部缺陷可以清除,但清理深度不允许超出加工余量的75%,锻件非加工表面上的缺陷应清洗整理干净并圆滑过渡。
a)凡零件的棱边,需要保持锐边,必须在设计或工艺图纸中注明,见图1,图2
b)在设计,工艺图纸中未注明要求的,均按表1要求倒角或倒圆,见图3图4,不允许有锐边。
C)无论是保持锐边,倒角或倒圆,倒圆,均不允许有新,老毛刺存在。在专用图纸中未规定用放大镜或工具显微镜等工具检查毛刺时,一律目测。
46.铸件应清洗整理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非加工表明上的浇冒口应清理与铸件表面齐平。
47.铸件非加工表面上的铸字和标志应清晰可辨,位置和字体应符合图样要求。
49.铸件应清除浇冒口、飞刺等。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要铲平、磨光,达到表面上的质量要求。
64.装配前,所有钢管(包括预制成型管路)都要进行脱脂、酸洗、中和、水洗及防锈处理。
65.装配时,对管夹、支座、法兰及接头等用螺纹连接固定的部位要拧紧,防止松动。
67.配管接替或转运时,必须将管路分离口用胶布或塑料管堵封口,防止任何杂物进入,并拴标签。
69.根据铸钢件缺陷情况,对补焊区缺陷可采用铲挖、磨削,炭弧气刨、气割或机械加工等方法清除。
70.补焊区及坡口周围20mm以内的粘砂、油、水、锈等脏物必须彻底清理。
f)墩粗部位允许有轻微的纵向,向心裂纹,裂纹长度和数量按表5,表6规定,但裂纹长度(E)不允许朝贡0。6毫米。
a)在生产或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凹痕或凹陷,其深度不允许超出所在面相应厚度(t)或直径(d1,d2,d3)尺寸的3%,但最大不能超过0。25毫米,凹痕或凹陷面积总和,不允许超出所在面面积的5%,且不能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如螺纹拧进,配合,定位等)。
b)在生产或转运过程中,允许有轻微的擦伤或划伤,其深度不允许超出所在面相应厚度(t)或直径(d1,d2,d3)尺寸的2%,最大不允许超出0。15毫米。
39.用定位销固定轴瓦时,应在保证瓦口面和端面与相关轴承孔的开合面和端面包持平齐状态下钻铰、配销。销打入后不得松动。
40.球面轴承的轴承体与轴承座应均匀接触,用涂色法检查,其接触不应小于70%。
41.合金轴承衬表面成黄色时不准使用,在规定的接触角内不准有离核现象,在接触角外的离核面积小于非接触区总面积的10%。
本标准作为设计文件,PROC,工艺规范的补充文件,当现场使用的设计,工艺“”文件已有明确技术方面的要求的,不按本标准执行。
42.齿轮(蜗轮)基准端面与轴肩(或定位套端面)应贴合,用0.05mm塞尺检查不入。并应保证齿轮基准端面与轴线.齿轮箱与盖的结合面应接触良好。
44.组装前严格检查并清除零件加工时残留的锐角、毛刺和异物。保证密封件装入时不被擦伤。
45.铸件表面上不允许有冷隔、裂纹、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重的残缺类缺陷(如欠铸、机械损伤等)。
22.进入装配的零件及部件(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均一定要有检验部门的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23.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油污、着色剂和灰尘等。
24.装配前应对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特别是过盈配合尺寸及相关精度进行复查。